海原县关于划分辖区内高风险区的中卫公告(2022年27号)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相关规定,海原经流调专家组研判,县划险区自2022年11月22日19时起,分辖中卫市海原县辖区划定高风险区。区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史店乡前川行政村新西、高风公告新东自然村新增为高风险区,年号执行“足不出户、中卫上门服务”管控措施。海原
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。县划险区
分辖海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
分辖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
分辖2022年11月22日
分辖(作者:汽车音响)